网警:这种“转卖”正侵犯个人信息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16:26   

PART 02

网警小贴士

微信小店账号不同于普通社交账号,其注册需提交经营者真实姓名、身份证、人脸识别、手机号、银行卡及营业执照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与商业主体身份信息的集合体。

PART 03

网警普法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七项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微信小店账号所绑定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均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多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原标题:网警:这种“转卖”正侵犯个人信息)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作者:  编辑:管鹏伟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