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上海独居女子离世,其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远房表弟操办她的身后事遇到了麻烦:无法用遗产购买墓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12-16 15:54   

吴先生:“那我说遗产继承,她的钱用在她身上,也是合理的。我说买个墓地,总有必要的吧,王书记说不可能的,国家顶多给她海葬,我说那你叫我们商量我们怎么商量,然后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钱去善后,我想谁碰到,谁都有可能想不太通。”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比如说他想要给她办一个追思会,什么样的标准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最后是可以得到遗产管理人的认可,可以通过蒋女士自己的遗产里面进行支出,这个标准事实上是没有制定的。

对此,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属首次出现,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

虹口区民政部门已牵头联合司法、法院等多方,研究制定临时监护操作指引,推动问题的解决。

(原标题:46岁上海独居女子离世,其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远房表弟操办她的身后事遇到了麻烦:无法用遗产购买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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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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