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全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且数额均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贪污、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其贪污、受贿实际所得财物及孳息已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全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