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装修”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据安徽省霍山县联合调查组通报,涉案业主黄某松已于8月2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9月19日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危险作业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建筑施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表示,擅自拆改承重墙,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是构成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会造成“现实危险”,或者是否会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事上,侵害同楼栋业主权益,需赔偿房屋修护费、安置费、损失费等;
行政上,会因违反当地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而遭受处罚;
刑事上,若行为造成“现实危险”,可能涉嫌危险作业罪;
若在人口密集处私挖,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