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黑龙江、浙江、广西等多地纪委监委都制定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办法,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作出细致规定。黑龙江、湖北等省份还开展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
庄德水认为,整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难点在于查处成本高,这也是此类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我们只看到了案例通报,其实在通报背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是做了大量工作的。”庄德水介绍,启动诬告陷害的调查程序有一定标准,而且从法律上界定诬告陷害要有非常充分的证据,取证、核查的时间成本也较高。这种情况下,部分不实举报者就会存在侥幸心理。
在他看来,诬告陷害是一种严重的恶意举报,不同于错告、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与错告、不实举报在表现形式上有一定的相似性,实践中要注意对二者进行区分。在加大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的同时,重在从源头上制止、惩治恶意举报行为,将这些行为也纳入到党纪的规范中来,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品行的一种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