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网2025|严守视频会议“安全门”,谨防信息泄露“一瞬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7-15 15:35   

人防 + 技防 + 制度

明确保密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召开涉密会议,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会场及设施设备应经保密技术检查检测,会场内应当加装移动通信和无线网络屏蔽设备,提醒参会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万不可以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视频会议系统,以防国家秘密泄露。

视频会议是数字时代的“窗口”,打开它能看到协作的便捷,但若疏于防范,也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暗门”。让我们从每一次会议做起,绷紧安全之弦,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原标题:护网2025|严守视频会议“安全门”,谨防信息泄露“一瞬间”)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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