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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偷拍事件屡屡发生。4月18日,一博主在上海地铁上偷拍未成年女孩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博主从3月17日开始一共发布了327条视频,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多达43条,一个月内涨了2000多名粉丝。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镜头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而且涉事博主认为,由于自己拍摄是在公共空间,画幅也没有全部落在路人身上,因此不能算偷拍,更谈不上隐私侵犯。
涉事博主还嚣张表示,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来找自己删视频,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成年人。不过删不删则看自己心情。
目前经曝光后,该账户已被设为私密账号。
律师: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
此外,他指出,平台的投诉机制也存在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则指出,“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即使没有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拍摄,也可能对被拍摄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对女性跟拍、评头论足以博流量的行为,平台也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就加以限制。
你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