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3年1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当地发生一起持枪致人死亡案件。经工作查明,2023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被害人谌某某相约至谌某某家后山非法狩猎。期间,刘某某携带的改制射钉枪不慎走火击中谌某某,致其当场死亡。令人唏嘘的是,刘某某与谌某某关系一向甚好,二人从小学起便是同桌,至案发时已是40年的朋友。案发后,刘某某懊恼不已、追悔莫及,在受害人灵前长跪不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使用的改制射钉枪系2011年从一朋友处获得,2020年至2023年间多次伙同他人使用该枪非法狩猎。
刘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公安机关提醒】
对于枪支弹药及其零部件,我国有着极为严格的管控规定。枪支作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器械,极易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枪支狩猎更是稍有不慎就会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上面多起案例的惨痛教训,给大家敲响警钟。为避免悲剧重演,广大群众应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以收藏、娱乐、狩猎等任何目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及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及其零部件,目前已持有枪支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主动上缴。也欢迎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好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