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提5万家务补偿 法院判25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3-12 15:40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消息 在婚姻生活里,女性往往承担着大量家务劳动,从操持日常起居到教育子女、照顾老人……这些付出虽无形却是家庭稳定的基石。然而女性的这些付出有时候却会被人忽视。胡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最终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2011年,胡女士与王某相识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但婚后,双方在性格、处事方式以及教育理念上的巨大差异日益显现,家庭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2年10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胡女士无奈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二人开始了分居生活。2024年12月,胡女士向中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了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还特别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胡女士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被告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自己的这些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认可。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晓玲发现双方感情已无挽回的余地,双方也均同意离婚,于是便组织双方围绕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方面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表达自己在婚姻中的感受及调解意见。对于原告胡女士多年来为家庭付出的艰辛,法官表示理解与认可,同时也向被告王某阐明,家务劳动对家庭稳定和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规定,胡女士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补偿。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官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意愿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原告胡女士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房产、车辆归被告王某;同时,王某一次性支付胡女士各项经济补偿共计25万元,这里也包含了对她多年来家务劳动的合理补偿。

(原标题:女子离婚提5万家务补偿 法院判25万)
来源: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管鹏伟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