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成为卖点
小学生跳起了热舞
“两个老师同时掉进水里,你手上有一块草莓味和巧克力味小蛋糕,你会怎么处理?”
“反正我不救×老师,因为他对我不好。”
……
记者调查发现,以幼儿园、中小学校园等为拍摄场景的视频也成了一些账号的主打卖点。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师生日常”“校园生活”“班主任视角”“教室监控”等关键词,出现了不少标注老师身份的作者分享学生出镜的短视频和教室监控视频。
在部分拍摄学生的视频下方出现了不少不满的评论和观点,“想知道她是真的教师吗”“发出来学生同意了吗,侵犯学生肖像权和隐私权”“不要误人子弟”……
近期,一则“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据报道,该老师遭到家长投诉后主动离职并发布了一则道歉视频:“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给家长和孩子带来了伤害,同时也给校方带来了麻烦,在此我想对你们说一声对不起。”
受访专家表示,当前,教育类短视频中,一些作品是师生以随手拍的方式展示正能量,予人启迪;但也不乏以教育为噱头,让本应教书育人的地方成为个人秀场,把学校当成了流量蓄水池,把未成年人当成了短视频道具。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个别中小学老师直接在网上分享有关学生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孩子及监护人的同意,可能会侵害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
郑宁分析说,有的视频看似记录校园生活,但学生是重点,各有各的人设,比如,课堂提问,总有几个冒尖的学霸,也总有答非所问、引人大笑的后进生,而一旦学生“群演”人设固定、传播破圈,就很容易被人围观和议论,影响到个人学习和生活。“个别教师以此为噱头拍摄短视频,可能走向伤害学生的对立面。”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未成年人成了一些过度成人化的视频主角,跳起了劲歌热舞。
在某短视频平台,“小学生拍跳舞的视频”和“爱跳舞的小姑娘又来了”两个话题约有400万人参与拍摄,230亿次播放量。部分视频中,10岁左右的女孩随着音乐跳舞,一些女孩上装穿吊带或露脐短衣,下装穿短裙或短裤,还会刻意做出眯眼、嘟嘴、扭屁股等表情动作。记者点进视频使用的背景音乐发现,使用该音乐的更多是成年女性用户,且风格成熟性感。
记者进入某视频账号主页发现,该博主在两年内发过多条青少年女孩穿着紧身衣、背对镜头扭屁股和扭腰的视频,一些网友在评论区发送“爱看”“流鼻血”“真馋人”“越来越性感”等不当内容,也有人直言“这个妈妈怎么当的?!”
在郑宁看来,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类似的内容可能涉嫌软色情擦边,让未成年人模仿过度成人化的舞蹈动作违反社会公德,同时违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视频暴露了未成年人的私密部位,则可能侵犯其隐私权。
进行必要风险评估
推出自律规范引导
今年5月,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网红”的合同纠纷案。一名未成年“网红”因违约被MCN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涉案未成年“网红”的确存在违约,但MCN机构也存在要求该未成年人长时间录制的事实。办案法官称,MCN机构让未成年人超时录制,不利于其身体健康,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导师刘广伟认为,小孩子美好可爱的形象和天真烂漫的想法,成了商业社会中具有吸引力的消费符号。“我们在相关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商业利益驱使之下,不管是签约‘网红儿童’的MCN公司,还是对儿童寄予厚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他们多倾向于打造更具有流量价值的儿童符号。打造‘网红儿童’时,从孩子的穿搭、讲话内容到人设上都呈现成人化趋势,这多是家长或资本有意为之。”
刘广伟介绍,为了达到理想的儿童表演效果,不少“网红儿童”背后的策划者精心为儿童表演者设定人设和搭建表演场景,根据平台流量规则进行视频剪辑和账号运营工作,以迎合流量。
“这一过程中,儿童无形间沦为互联网经济的被动参与者,可能受到不良价值观的影响被物化和成人化,他们还可能因为外界的过度关注而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刘广伟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家长主动为孩子设定角色内容,因为精心设计的人设可以确保孩子展现出与其风格相契合、特色鲜明的个人形象,增强其在网络平台上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在受访专家看来,虽然法律目前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短视频的主角或者参与方之一,但并不意味着拍摄发布含未成年人视频不受任何限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等角度来看,未成年人出镜的短视频内容应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核和把关。将未成年人推向网络,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拍摄视频要谨慎,避免未成年人参与有炒作、演绎性质的内容。同时,关注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过度曝光青少年生活,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粉丝规模和褒贬,不过度强调粉丝背后的经济属性、价值属性。
“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出镜,或者禁止打造‘网红儿童’,有待后续的相关法规政策作进一步完善,平台或行业协会可以推出一些自律规范作为正面引导。保护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媒介上的安全和权益。”郑宁说,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构建一个健康、安全、有益的网络环境。
在郑宁看来,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完备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要加大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MCN机构的监管,让其不得参与或推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活动。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利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和处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规内容。(文中受访者除专家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