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种群之变:
从局部灭绝到数量过高
野猪频繁下山觅食,给附近村民的粮食收成带来不小的影响,这是否跟野猪数量增多有关系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野猪种群的变化。
1989年,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时,野猪因过度捕猎等原因,数量锐减,在一些地方已经局部灭绝。
进入21世纪,野猪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三有”名录。在保护措施下,其种群数量开始逐渐恢复。
2021年,以安徽黄山市为例,相关调查显示当地野猪数量,已超出生态承载量两倍以上。不但造成农作物受损,甚至还出现了野猪咬死家禽、伤人等事件。
2021年,国家林草局开始在多地展开关于防控野猪危害的工作。
2023年6月,国家正式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除名。
2024年1月,国家林草局官网刊发数据显示,野猪在我国28个省份有分布,数量200万头,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且很多省份数量过高,其中致害省份达26个。
个人可以随意猎杀野猪吗?
野猪是杂食动物,食性比较广泛,性格凶猛,繁殖力强。面对频发的野猪致害事件,个人可以随意猎杀野猪吗?到底应该如何防控?防到何种程度?来看记者对国家林草局野猪种群调控专家组组长时坤的采访。
今年年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5部门研究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省级林草部门应当依法开展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防止出现野猪等个别物种过快增长状况。
国家林草局野猪种群调控专家组组长时坤告诉记者,在野生动物危害严重地区,通过猎捕减少野猪等非保护野生动物,虽是无奈之举,但却是缓解和降低人与野生动物冲突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原则是不能过度猎捕。
国家林草局野猪种群调控专家组组长 时坤:并不等于你可以随意地去猎杀野猪,整体上野生动物管理,在地方都有一系列的管控措施。一般的人也很难轻易地制服野猪。
不能过度捕杀,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种群密度与危害程度及综合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建立以危害程度等级为标准的防控预警机制,探索以经济损失、生态影响、生物安全等为指标体系的评估规范,避免出现“盲目防控、得不偿失、被动防控、矫枉过正”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