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死案抛砖男子被执行死刑 专家详解相关法律规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10-22 07:40   

吉林长春去年6月发生一起高空抛砖致死案。记者10月21日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复核裁定,周某21日被执行死刑。

2023年6月,28岁的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

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何依据?

被告人周某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高空抛物案如何定责、定罪的问题,也再次引发讨论。在本案中,周某为什么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据本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永生:在本案中,高空抛物的地点下方是夜市小吃街,人流非常密集。周某在6天时间里,多次从楼房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而且在案发的这一次,他向楼房下抛掷了8块砖头,危及了不特定的多人的生命、健康。

同时,周某在供述中也承认他清楚地知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周某既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也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按照《刑法》择一重罪处罚的规定,不再适用高空抛物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而是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标题:高空抛物致死案抛砖男子被执行死刑 专家详解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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