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医院要来了 定价怎么样,能不能用医保?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9-20 21:33   

潮新闻讯 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广州、深圳等9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图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外商独资医院并非新鲜话题,早在2016年,上海就设立了首家外商独资医院,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

自2014年起,外资独立经营医院的趋势就经历多次调整。而此次《通知》的发布,被认为是政策层面的一次较大突破。

放宽外商独资医院试点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老龄人口越来越多,我国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政策环境持续放宽。

2014年8月,原国家卫计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这7个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到了2015年,政策出现了转变。同年3月13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医疗机构列入限制类。2017年,医疗机构的参与形式被进一步明确,仅限于合资或合作。

2023年11月,政策再次放宽。国务院批准了《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北京开设诊所。

在CIC灼识咨询董事总经理刘立鹤看来,尽管2014年实施了类似措施,但后期由于主管部门的担忧,收紧了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政策试点。

另一方面,在过去几年,相关主管单位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了外资医疗机构的注册资本和从业年限,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监管风险和法律纠纷。

“此次《通知》的发布,对于计划独立投资中国医院的机构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特别是可以吸引相关人才以及引进全球领先医疗资源和技术全面进入中国。”刘立鹤说。

潮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有两个较为明显的特点:首先是开放范围更广,包括四大一线城市和天津、南京、苏州、福州和海南全岛等地区;其次是政策更加明确具体,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等。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郑信鸿  编辑:管鹏伟
返回
杭州网·国家重点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