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获刑3年多!出境游勿购这些“珍贵”食材回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9-19 07:33   

出游回国,携带“伴手礼”可别踩线。今年以来,多地海关从旅客携带的行李、邮寄的跨境包裹以及转运的跨境货物中,查获不同数量和种类的海马干和鲨鱼鱼翅等濒危物种制品。

今年2月,深圳邮局海关在一批国际中转货物中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食品原料”的包裹在过机检查时显示有异常图像。经查,该票包裹内有5袋海马干,重9000余克,共11800只。今年6月,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发现入境旅客孙某的行李箱中有300余只海马干和20余只鲨鱼鱼翅。价值合计40余万元。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靖:孙某在明知道这些东西不能携带入境的情况下,仍然带着这些回国,经过鉴定,这些动物制品都是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当中珍贵动物制品,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他的行为构成了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院介绍,孙某在外务工多年,临近回国时,想在国外购买一些鲨鱼鱼翅和海马干带回国食用,在机场选择了无申报通道入境。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靖:根据他的犯罪数额,结合他犯罪以后的认罪态度,另外这些动物制品也都如数追回了,法院认定他犯罪情节较轻,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近日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工作犬发现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箱气味异常,查验后发现该旅客行李箱内有281只海马干。

广州海关动植物检疫处动物检疫科副科长 陈俊全:一些看似“珍贵”的食材背后,可能是对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运输、交易。这些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甚至导致许多动物濒临灭绝,而对野生动物制品的畸形消费观念,又会进一步刺激非法贸易的猖獗。在此提醒出国旅行、务工人员,回国时应谨慎携带动物类制品,避免因不知情或侥幸心理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原标题:有人获刑3年多!出境游勿购这些“珍贵”食材回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