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还没花完商家“关门”怎么办?南京鼓楼法院判决公司股东赔偿消费者损失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9-11 19:40   

法治日报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颜值经济”快速崛起、美容市场迅猛发展,也产生了不少涉及美容的纠纷。江苏省南京市的方某就遭遇了“美容陷阱”,花了5万元充了卡,钱没用完,商家却倒闭了,公司也被注销了。方某卡里的余额是否能退?若可以退,找谁退?还是只能自认倒霉?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判决美容店股东陈某、张某赔偿方某美容服务费损失30980元及利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预付卡变成“糟心卡”

2019年10月起,方某在“真美”公司旗下的门店办理了美容卡,先后分别充值了48200元和980元。此后,方某在该美容院进行面部、眼部等保养项目。

2022年,该门店在未通知方某的情况下关门,方某打听发现,“真美”公司也被注销,老板陈某将店面转让给了他人。多次联系未果情况下,方某遂将公司股东陈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并支付相应利息。

经查,“真美”公司于2019年4月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等,公司股东为陈某、张某,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50万元、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某。

庭审中,陈某、张某辩称,方某第二次充的980元虽然没有消费,但方某的卡有效期只有一年,目前已经过期,退不了,当时也明确跟方某说了。方某则表示,该美容院在办卡时并未告知有效期,且自己在该美容院做美容项目快3年了,充值有效期不可能只有1年,卡内也有消费记录可以作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与“真美”公司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2022年,“真美”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其民事权利义务能力消灭,案涉美容服务合同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无法履行,故该合同应自该日起终止。合同终止后,“真美”公司依法应退还方某尚未消费的服务费。

未依法清算需担责

法院认为,关于充值的48200元,根据充值记录载明的次数、金额、优惠度,结合方某实际消费后的剩余次数,酌定退还3万元;另外充值了980元后未进行消费,应全额退还。

被告陈某主张充值有效期为一年,但充值记录“年卡”系其单方记录,无原告签字确认,且从方某的消费记录来看,时间跨度达3年,故被告主张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且原告主张自2022年9月30日公司注销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本案中,方某对“真美”公司享有的债权在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注销前即已存在,股东陈某、张某对此应当明知,但其在公司注销时未通知方某申报债权,致使方某无法获得退款,其行为属于违法清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现方某要求陈某和张某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判决陈某、张某赔偿原告方某美容服务费损失30980元及利息。

(原标题:预付卡还没花完商家“关门”怎么办?南京鼓楼法院判决公司股东赔偿消费者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见习记者 许瑶蕾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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