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只要钱不见面
随着两人的不断接触,陈先生也多次提出见面的请求。但都被“小晴”以照顾生病家人没有时间、生病住院被隔离、所住小区因疫情被封等理由拒绝。
2019年至2022年间,雪某以“小晴”的名义,谎称自己及其家人手术、看病、生病去世、打官司需要钱款等事由,多次要求陈先生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133159元。
其间,陈母问及陈先生与“小晴”的恋爱进展情况,陈先生表示双方关系稳定,并拿出自己用软件合成的照片以示证明。
陈母从中发现问题,要求陈先生断绝来往。
“照片是我合成的,不希望母亲跟着操心,我也怀疑过,但发小说都是真的。”陈先生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就要互相信任,在此过程中,自己也多次生疑,但都被雪某以“情况属实”打消疑虑。
当陈先生出现钱款困难时,“小晴”还主动向其提供帮助,用POS机帮助陈先生刷卡“套现”,这让陈先生更加确信“小晴”对自己的感情。
后来,陈先生因无钱再给“小晴”,借口做生意向陈母借钱给“小晴”,陈母得知后,更加确信儿子被骗,便要求“小晴”归还钱款,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多方查证,最终扮演“小晴”的雪某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抓获。
“我发现他挺好骗的”
雪某在供述中称:“刚开始我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有没有钱,后来我发现他挺好骗的,就越来越上瘾了。”
今年5月,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雪某犯诈骗罪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雪某与陈先生系朋友关系。2019年间,雪某借用此前相识的小晴身份及照片,以为陈先生介绍对象名义,使用其他手机号以“小晴”名义注册微信号,冒充“小晴”与陈先生通过微信进行网恋。2019年至2022年间,雪某以“小晴”的名义,通过微信向陈先生谎称“小晴”及其家人生病去世、打官司需要钱款等事由,多次骗取陈先生共计1133159元。其间,雪某使用“小晴”及其本人微信向陈先生归还钱款共计35528元,其余赃款用于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09763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雪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河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雪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雪某退赔被害人陈先生人民币1089631元。
警方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谨防诈骗陷阱。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渴望交友、寻求情感寄托的心理,通过精心编造的虚假身份和故事,逐步建立信任,进而实施诈骗。
在网络交友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