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装“好人” 假借“捐资助学”策反优秀青少年非法窃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8-24 07:41   

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的目标?

那么,到底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渗透的目标?境外间谍机构又惯用哪些手段去策反这些人群呢?

云南省一对公职人员夫妻黄某和李某某,在伪装成所谓从事信息咨询工作的经济分析专家的拉拢和诱惑下,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量涉密文件带回家,进行翻拍后出卖给境外间谍组织。

与黄某夫妻类似的,还有曾在我国某军工科研院所下属公司担任网络管理员的陈某。2011年,伪装成技术专家的外国间谍以高额报酬诱惑陈某,凭借陈某从事网络管理的工作便利和权限,窃取了大量涉密文件。

通过这些案例不难发现,境外间谍机关的主要目标是党政机关、军队和军工企业、国防科研院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可以接触到我国核心机密情报的人群。为了获取情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手段层出不穷,咨询请教、感情拉拢、美色诱骗、金钱引诱,甚至控制胁迫都是他们常用的手法,而那些性格软弱、贪图奢靡享乐的人群往往经受不住诱惑,沦为被控制的对象。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呢?遇到间谍策反圈套时,如何分辨呢?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间谍行为主要包括六种类型: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此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组织或者其他条件,从事针对第三国的间谍活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适用本法。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发现间谍行为及时举报

一个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求学求职交友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更要擦亮眼睛,及时发现各种别有用心的“热络”背后的阴谋,对于一些明显超出正常范畴的报酬更要小心辨别。面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各种拉拢策反活动,要把牢防线、守住底线,严防掉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预设的陷阱。

另外,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应该及时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电话12339,进行举报。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标题:间谍装“好人” 假借“捐资助学”策反优秀青少年非法窃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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