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的“宠物蛇产业链”:有的被炒到十多万一条,濒危蛇类也在售卖之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7-25 20:00   

境外蛇销售存在监管空白

“蛇类等爬行类动物入境,是监管链条长且检疫要求高的货物之一。”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向潮新闻记者表示,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等跨境传播,海关对活体动物贸易采取严格检疫监管措施,包括检疫准入、检疫审批、境外检疫、口岸检疫、境内隔离检疫、实验室检测等多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杭州一家蛇宠店里,顾客正在挑选蛇宠。 陶景成 摄

曾在海关缉私局工作9年又转行当律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邵永飞,参与办理过大量走私犯罪案件。他向潮新闻记者介绍,携带境外蛇入境,没有逃避海关监管,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将其藏在行李箱或是衣服里携带入境,逃避海关监管,属于走私行为。

“如果随身携带的入境蛇数量、金额或价值达不到走私罪的追溯标准,海关一般会予以没收,并且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邵永飞说,如果走私、转运、销售、购买、饲养濒危、珍贵野生境外蛇,产业链上的每一环都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走私罪入刑。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余浩向潮新闻记者表示,未经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任何养殖、培育境外蛇都是违法行为。同时,国内商家如果要从事野生蛇类的售卖,需要取得当地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此外,蛇的繁殖、适应能力强,一旦遭抛弃,流放野外,将会对生态平衡带来负面影响。2024年6月7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外来入侵物种现状与防控体制建设》中提到,原产于东南亚以及澳洲等地的褐色树蛇就导致了日本关岛25种当地鸟类中的大多数灭绝。

境外物种入侵生态该如何追责?2021年3月,《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新增“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一般被遗弃的外来物种不成规模,或是需要长时间后才能显现生态破坏。”邵永飞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如果要等到造成严重生态后果才能追究追究刑事责任,实际很难追溯到源头。目前也没有实际案例被判处该罪名,如何追责还需予以进一步明确。

对此,浙江野生动植物管理总站也通过潮新闻建议,不提倡消费者将国外进口品种的蛇类动物当作宠物来进行饲养。同时,如果消费者不想继续饲养,应当将这些动物交予当地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本文许昌伟、林健、费杰系化名)

(原标题:隐蔽的“宠物蛇产业链”:有的被炒到十多万一条,濒危蛇类也在售卖之列)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吴越 实习生 陶景成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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