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入境中国都会被查手机?国家安全部:荒谬至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5-28 11:25   

“两个部门规章”出台有据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严格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平衡兼顾。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参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工作实战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作为两个部门规章的上位法,分别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刑事侦查权作出授权性规定。两个部门规章作为国家安全机关规范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严格在上位法赋权的范围内对国家安全机关各项职权进行细化,并对所有执法权都作出清晰明确的严格规范,体现了惩治违法犯罪和尊重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履行执法权力和保障合法权益的统筹兼顾。

“三个明确查验”严格规范

间谍行为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各国都通过立法予以严厉打击。为有效防范、制止、惩治间谍违法犯罪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依据宪法有关条款,对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验电子设备设施作出具体规范,两个部门规章从执法程序上对此均有一系列严格限定。

——查验前提明确。必须是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在与反间谍工作无关的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私自随意查验。

——查验对象明确。必须是与反间谍工作“有关的个人和组织”,比如对军事禁区、涉密单位等进行偷拍的间谍行为嫌疑人员。查验对象不能是无关人员,更不会是“普通入境人员”。

——查验流程明确。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被查验人或见证人在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查封扣押。特别是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查验的,也应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这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先执行后报批”的一般要求更为严格,体现了依法办事、谨慎用权的法治理念。

国家安全机关始终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国家安全机关将严格执行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欢迎社会各界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原标题:所有人入境中国都会被查手机?国家安全部:荒谬至极!)
来源:国家安全部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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