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喊话:朋友,请别再把药卖给药贩子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26 15:58   

参与“回流药”,有什么后果?

参保人朋友们,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均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而锒铛入狱!

针对“药贩子”国家部委也重拳出击。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两高一部”近期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重点。

通过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医保部门将加强对相关疑点问题的筛查分析,及时锁定问题线索,实现精准打击。而且,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开的药都有扫码记录,早晚有一天,被卖出去的每一盒药,都会原原本本成为违法犯罪最直接的证据!

所以朋友,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它承载着生命的重量和健康的希望,不要因一时贪念,违背了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当您把药物卖给药贩子的那刻起,您就已赔上了自己的良心、自身的健康和个人及家庭的未来!

斩断“回流药”,人人有责!

我们每个人都有守护自己健康的权利,更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药贩子”的存在,是对法律和道德的严重挑衅。所以朋友,不要再向药贩子卖药了!请提高警惕,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更不能将手中的“救命药”变成药贩子的“摇钱树”。如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国家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斩断“回流药”非法利益链,共同维护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国家医保局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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