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曹某某编造“遂宁一住宿楼发生火灾4人死伤”网络谣言

近日,网民曹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遂宁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4人死伤”的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船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曹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美好的网络家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