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6年三娃均非亲生”案今天开庭!律师详解:三娃谁来抚养?抚养费能否返还?精神赔偿可否判赔?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12-28 14:28   

橙柿互动报道 今天(12月28日),备受公众关注的“结婚16年三娃均非亲生”案,在江西上饶德兴市法院开庭。

这一天,也是陈先生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16年前的12月28日,他和俞某结婚。

橙柿互动从知情人士了解到,此次庭审,陈先生和律师准备了上百个证据,诉请与俞某离婚。另外还涉及孩子的抚养权、16年三孩子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等问题。

开庭前11月25日,陈先生来到杭州,见到了坠楼女童坠楼的当事人米粒妈妈。她的孩子被保姆反锁在家里,孩子从23楼掉下来不幸摔死。

陈先生称,“我们都是在生活中遇到大事的人,都不属于躲在角落里,去舔伤口的人。

“希望我们的遭遇,可以给社会一点警醒,我们争取的话,光有一天都会照耀到你们……”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结婚16年三娃均非亲生

开庭前,陈先生向外界发声:

2007年12月28日是我和妻子领证的日子,那天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

16年后的今天,三个孩子都不是我的,我把我的妻子告上法庭,我成了世界上最让人笑话的“小丑”。

当我查出来老三不是我的。我问她前两个孩子,她说不用查了,那两个也不是你的。

橙柿互动对陈先生的遭遇进行了梳理——

2022年3月,常年在外打工的陈先生,偶然发现妻子俞某出轨。他先后对三个女儿分别做了医学鉴定,结果均显示非他亲生。

2022年4月26日,陈先生上门与岳母理论时,老人摔倒,对方以故意伤害报警。陈先生后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5月28日凌晨,妻子俞某带人到陈先生家,用蚊香引爆36响爆竹,陈先生报案。妻子被行拘8天,第三者被行拘10天。

今年8月,陈先生委托律师对妻子及“第三者”提起诉讼。甚至希望警方立案侦查,追究妻子与第三者的重婚罪责任。

关于妻子的出轨,陈先生这么说,“有一次,她跟我说要带孩子睡觉了,才七点多,这很反常,我就查了监控,发现她根本没回家。”

通过其他方式,陈先生发现妻子在浙江衢州的一个宾馆。

俞某在和疑似第三者的吴某做工程的时候,开过几次吴某的车子。陈先生在宾馆门口看到那部车子。

他蹲守发现,俞某和吴某从宾馆电梯走到前台退了一张房卡。

陈先生开始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没有一个孩子是他的。

“我受到打击,重度抑郁,平常整天24小时可能只有两小时下楼,大多时间在房间里面不出门,每天晚上都要靠喝了酒才能睡觉。

“欺骗了16年,浪费了一个男人几乎是最好的青春年华,谁愿意去接受这种事实。”

男主家中房子被爆竹炸

会见律师后车子被蹊跷动手脚

发现孩子均非亲生后,陈先生把自己的遭遇透露给媒体。

妻子俞某在一次采访中回应——

“小孩叫这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他跟畜生有什么关系?我没有觉得我出轨,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

对于妻子的说法,陈先生很愤怒,“她毁掉的不仅仅是我的家庭,还挑战了整个社会道德观的底线,颠覆了人们对三观的认知。”

2022年5月28日凌晨,妻子俞某和吴某来到陈先生的家,放置了爆竹,用蚊香做延时引爆。

陈先生父母受到惊吓,年近八十的陈父住院,经检查心脏出现问题,还得了抑郁症。

陈妈妈说,“12点多钟我要上厕所了,一步踩上来,砰得一下就响了,双层玻璃都炸到这里了,我晚一点点就炸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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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警方对俞某和吴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查明2022年05月28日00时30分许,在德兴市花桥基建队路边自建房现场位置,你(俞某)与吴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发现后,为报复陈某,你与吴某使用两个36响的闪光蕾(雷)放置在陈志显住宅门槛门口,使用一个冲天炮烟花爆竹放置在住宅后面卫生间窗户上,使用点燃蚊香的方式延迟引爆,造成住宅卫生间窗户损坏、客厅窗户玻璃污损,损失价值经德兴市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价格认定,损失价值为582.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对俞某处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今年8月,北京的杨安明律师接受了陈先生的委托,介入这起案子。

杨律师称,“我们跟陈先生以及他的父母见了面,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也查阅了案件的相关证据。

“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社会需要正能量,我们决定接受陈先生的委托,作为他的律师全权处理他的案件。

我们也将尽最大努力维护陈先生的合法权益,大家拭目以待。”

与杨律师见面后,陈先生又碰到一桩蹊跷——

8月7日,和杨律师见面后回家,我发现车子漏油,怀疑车子被人动过手脚,已经报警,相信警察一定会找出真相还原事实

车子底盘没有任何剐蹭痕迹,从汽油滤芯到邮箱的油管接头怎么会松开?接近掉落!

16年积蓄被掏空

想通过自己努力贴补家用

橙柿互动注意到,有媒体采访俞某母亲,俞某称,陈先生对女儿有家暴行为,陈家人都嫌弃孩子是女儿的行为。

对此,陈先生回应说,“我和俞某在2007年认识,2007年12月28日领证结婚,但结婚之前,她就已经怀孕了。”

老大是2008年的8月9号出生。

老二是2011年的3月30号出生。

老三是2018年的10月8号出生。

“三个孩子没有一个是我的,和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我从未对她动过手、甚至连骂都不舍得骂他一下的。16年我所有的收入,都交给俞某去保管,你们说我会去打她啊?”

陈先生声称,他被欺骗了16年的感情。

这16年,他常年在外打工,所有收入几乎都是交给俞某保管的。

“我一直以为她把钱花在她父母亲身上了,没想到我把钱转给她,她就把钱转给吴某(情夫)。

“我就想这个家庭过得更好一些,再辛苦再累都觉得值得。”

前几年,陈家造房子,却一分存款都没有。陈先生说,所有钱都是靠贷款和借亲戚朋友的,还欠了20万。

直播间有非常多的网友想捐助帮助他,但他不希望这样,想通过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花着父母亲的养老金,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贴补家用,在直播间先带带货,维持下生活。”

前几天,陈先生发现母亲偷偷在整理三个孙女的衣物和玩具。

他说,“孙女们的误解,让我妈难过了。她想她带大三个孙女,都没有血缘关系。

“每天家里的氛围,比外面的气候还冷,亲情说断就断。这些年,到头来最受伤的,还有我的父母。

“我也想案子结束后努力生活,好好给他们二老养老。”

12月28日,案子开庭,陈先生表示:希望这一次妻子尊重法律,勇敢的前来对簿公堂……

陈先生还爆料称:去年11月份,俞某又生了第四个孩子。而怀孩子生产的时间,他正在被取保候审。

四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陈先生表示至今都很困惑。

但他说,“孩子都是无辜的,很希望大家不要去攻击孩子……”

三娃抚养、抚养费返还、精神赔偿

律师详解……

“结婚16年3娃非亲生”案今日开庭,包含离婚纠纷和人格权纠纷两案。

陈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俞某会承担哪些可能的法律责任?破坏婚姻的“第三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及承担哪些可能的法律责任?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李定胜指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底线不容突破,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的行为应受谴责。

从目前所披露的内容,陈某的诉讼请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要判决离婚,二是抚养费的返还,三是小孩抚养权归女方,四是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是否会判决两人离婚?

就我国的司法实践,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还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李定胜律师认为,俞某婚内出轨,与他人生三娃,且均非亲生显然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更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其隐瞒欺诈陈某抚养他人小孩十余年,是对家庭的背叛,也给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不仅如此,俞某还伙同“第三者”报复陈某,甚至在陈某与其母亲在情有可原的摩擦纠纷中要求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以及陈某选择公开维权,均说明了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两人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父母抚养子女天经地义,这也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基本义务。

但父母抚养的子女除依法办理或形成了养子女关系或继子女关系外,法律赋予的抚养义务均指的是抚养亲生子女。

两人结婚16年来,俞某一共生了三个小孩,这三个小孩均是不同时段出生,且都不是陈某的亲生子女,可以证明俞某存在明知小孩是其与他人所生,但仍隐瞒该事实,欺骗陈某抚养小孩的高度可能。

李定胜律师认为,陈某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要求俞某返还抚养费,具体返还的抚养费金额,需要陈某进行举证,若举证不能,相信法院也会酌情一个合理的数字。

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实务中,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小孩和父母的意愿,根据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定。

现陈某遭受如此打击,小孩对其也感情冷漠,主张三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诉求合理。

希望俞某和小孩的亲生父亲能站出来,有所担当,肩负起抚养教育子女的担子。

陈某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俞某不遵忠实义务,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三娃,让陈某承受了不甘的付出和外人社会评价的心理压力,已造成陈某抑郁、失眠等严重后果,是婚姻中的过错方,陈某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司法实务中,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本次事件,女方行为突破道德底线,破坏公序良俗,影响恶劣,期待法院在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方面能有所提高。

在人格权纠纷中,陈某起诉了“第三者”,暂不清楚陈某具体的诉讼请求。从案由来看,陈某是基于人格权提起的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条规定: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者”插足陈某婚姻,侵犯了陈某基于婚姻关系取得的身份权和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俞某和第三者是否涉嫌刑事责任的问题

有网友提出,俞某婚内与他人生有三女,是否构成重婚罪?

也有网友提出,陈某称这么多年一直将收入交给俞某,一直以为她把钱花在她父母亲身上了,但俞某就把钱转给吴某(情夫),这是否构成诈骗罪?

李定胜律师指出,我国实行罪行法定原则,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需严格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是指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一般包括与他人另领结婚证,虽没领结婚证但摆设了婚宴酒席,或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

但这些情况是否存在需要收集证据予以证实,否则只能做婚外情处理,并不涉嫌刑事犯罪。

李定胜律师认为,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隐瞒事实或虚构真相,让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

因两人是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两人的收入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俞某是否存在诈骗行为,俞某对陈某交付收入的处理,是否存在转移、隐匿、侵占财产的行为,需要进一步查明。

即便属实,实务中一般也作为民事纠纷处理,陈某可主张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橙柿互动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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