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柿了解到,“交替通行”又称“拉链式”通行,是指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路口,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自汇流点开始,两个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交错一样先后驶入合流车道,相互交替有序行进。


通行规则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
交替通行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驾驶员在现行道路车道减少时,比如由3车道变化为2车道,或者2车道变为1车道的情况。
★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必须要遵循交替通行的原则。
如果在交替通行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替通行一方的驾驶员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
就此事故,今天(10月18日),@上海交警 发布警情通报:
10月17日9时许,陈某(男,53岁)驾驶白色小客车行驶至沪闵高架转中环路内圈匝道时,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与余某某驾驶的小客车争抢车道。余某某驾车超越陈某后,陈某故意驾车撞击余某某车辆尾部,导致两车物损,无人员受伤。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驾驶,保持良好心态,特别是在高架、高速道路立交交汇处等车辆密集区域,应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保障通行效率,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