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万粉丝车评大V输了官司拒不向特斯拉道歉,被宁波法院强制执行:在《法治日报》全文刊登判决书,费用由被告负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6-08 07:47   

法院:不履行道歉登报公开判决书

2021年5月,“蔡老板”在视频平台发布内容称:其朋友在与特斯拉公司合作过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压价、吃喝卡要等情形。

该视频被平台删除前,点赞量超过26万次,转发量超过1.1万次。

特斯拉认为名誉权被侵害,将“蔡老板”告上法庭。

据公开的(2022)浙02民初539号判决书披露——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蔡某是否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特斯拉公司认为蔡某捏造虚假事实,多次使用侮辱性词汇,对其进行恶意诋毁和贬低。

蔡某认为,其发布内容属于从业过程中了解到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侮辱诽谤,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认为,蔡某视频表述内容为其朋友在与特斯拉公司合作过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压价、吃喝卡要等情形。

但蔡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视频内容属实,也无法提供其“朋友”信息及特斯拉公司“吃拿卡要”人员的情况。

因此,蔡某视频内容并无事实依据,属于捏造虚假事实。

蔡某在视频中言辞较为激烈,使用了“肮脏”、“中饱私囊”、“毁坏了整个行业”、“垃圾”等词语,带有明显的侮辱性以及负面评价,已经超出监督批评的合理范围,具有对特斯拉公司侮辱诽谤的故意。

蔡某作为专业车评人,受众群体众多案涉视频也被大量转发。其视频足以对特斯拉公司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特斯拉公司的名誉权受损。

因此,蔡某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蔡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15日。

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或履行义务期间不足,将由法院选择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上登载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蔡某负担。

被告蔡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损失100000元。

驳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来源:橙柿互动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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