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郭超凯)2023年3月3日是第10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近年来,随着中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野生动物种群逐年扩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一条通过“洗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牟取暴利的隐秘链条。犯罪分子是如何“洗白”野生动物买卖的?相关监管漏洞又该如何堵上?
“洗白”交易更隐秘
日前,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成功侦破“1·18”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46只,全案查清涉案猕猴230只,成功摧毁一个跨多市州、长期从事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的犯罪链条。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售野生动物须由林草部门审批,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需要国家林草局审批,二级保护动物需要省级林草部门审批。成为实验动物还需从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在严格的野生动物交易管理制度面前,这个犯罪团伙是如何将200多只猕猴的非法交易“洗白”的?经查,2020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多人先后11次从川西高原猎人手中非法收购猕猴,再运售至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洗白”后销售,牟取非法利润。
事实上,这类现象并非孤例。一些民营动物园和野生动物繁育企业充当“中间商”,为珍稀野生动物交易“洗白”提供便利。本应属于非法贩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却被打上了“合法”的标签,一些野生动物经层层转卖,价格竟能上涨数十倍。
记者梳理发现,公安部督办的“12·3”案中,以每只约1万元(人民币,下同)从盗猎者处购买的野生川金丝猴,在“洗白”流入正规交易市场后价格飞涨至每只45万元至50万元。在2021年公安部督办的“5·28”案中,从盗猎者手中以每只5000元购入的小熊猫被“洗白”后出售价格高达11.5万元。
斩断“洗白”交易犯罪链条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往往涉及多个环节,‘洗白’通常处于其中的收购、出售环节。‘洗白’行为不仅助长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而且还滋生巨大的非法获利空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巨额暴利让许多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长期以来,这些犯罪分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野生动物非法利益输出渠道,加剧了对源头端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
如何斩断“洗白”交易的犯罪链条、堵塞监管漏洞,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对此,袁彬指出,关键要加强对民营动物园等“洗白”单位或个人的监督和制裁,一方面要加强对“洗白”行为的行政监管,严格审查合法繁育等手续的发放;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洗白”行为的打击,对“洗白”过程中的非法收购、出售行为进行惩治;同时还要健全野生动物可追溯体系。
面对违法犯罪新形势,四川省雅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春刚表示,公安机关既要持续保持对野生动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野生动物犯罪的分析研判,剖析犯罪形势,摸清犯罪规律;同时还要密切与林业和草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和重点地区整治,形成打击和防范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工作合力。
全链条打击,织密保护网
事实上,非法猎捕、收购、“洗白”倒卖野生动物,是一条由诸多作恶环节构成的黑灰利益链。若要彻底铲除,必须压实各方责任,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
为此,201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会议制度由国家林草局牵头,公安部、网信办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旨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
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强联动联防,为保护野生动物群策群力。立法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司法层面,2022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调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此外,公安机关和林草部门紧盯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现非法猎杀案件“零发生”。2020年至2022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3年间全国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余人,收缴野生动物137万头(只、条),成效显著。
袁彬强调,野生动物保护不仅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让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还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通过全环节监管、全链条严打,为野生动物织密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