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大坝多人被冲走,已致2死7失联!为什么“网红打卡点”频频发生事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1-23 16:06   

都市快报讯  1月22日,河南三门峡大坝附近多人被河水冲走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有目击者爆料,正月初一,河南三门峡大坝下游附近多人被河水冲走,该地是一个网红打卡地。据亲历者叙述:“下午4时10分左右,河水突然上涨,河道里的人就开始往岸边跑,有人被水冲到岸边,岸边的人用树枝拉起了一些落水者。差不多6分钟左右,河水上涨到了大约1.8米。”

记者今早致电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值班人员回复:“目前市里正在牵头调查这个事件,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今日中午,三门峡水利枢纽下游河道发生人员溺水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2023年1月22日下午,三门峡水利枢纽下游河道发生人员溺水事件。有关情况正在核实调查。

三门峡市、运城市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接报后立即组织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截至23日7时,已救出10名溺水人员,其中6人身体经检查无恙已回家;2人正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2人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

经连夜排查和群众反映,另有7人联系不上。应急、公安、消防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仍在全力搜救,排查核查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提醒广大群众,假期出行和游玩,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3日

事发地被称“三门峡小三亚”

为网红打卡点

当地人:下游基本都是禁区,有护栏围着严禁进入

三门峡大坝是我国AAA级旅游景区,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区东北部。三门峡黄河大坝北邻山西省,西邻陕西省,被人们称为豫西“金三角”,三门峡黄河大坝更有“万里黄河第一坝”之称。不少网友前来三门峡大坝游玩打卡,现场感受下“三门峡小三亚”“三门峡的马尔代夫”的震撼。

不过也有住在三门峡当地的居民表示,“所谓的‘三门峡小三亚’、‘三门峡的马尔代夫’、‘网红打卡胜地’都是一些夸张的宣传,本地人不大会去。”一位网友表示,“我们家就住在三门峡对面,黄河这边有一片地当地人起名小三亚,其实就是一片石头地。”

也有当地居民表示,“这里的景点很多是被‘网红’带火的,本地人都知道这里不是景点,而是有防护网警示牌的‘禁区’,是黄河的河道,偏偏有人不遵守规则。每年都有一些人冒险下河道捡鱼,最后发生意外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外地人到这里玩,还是要注意安全。”

有网友留言称,“本地人看到这类新闻感到很无奈。事实上,在事发地(河南三门峡大坝下游)上面有专门大坝景区,常规买门票就可以进去看,不想买就沿着公路也能看到,下游基本都是禁区,有护栏围着严禁进入。大坝带发电功能的,放水是日常工作。”

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的地点不是三门峡大坝区域,也不是三门峡大坝景区,而是在三门峡大坝下游好几公里以外。”

“网红打卡地”为何频频酿成悲剧?

去年8月,网红野营打卡地“龙槽沟”遭遇了山洪灾害,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为什么这些平日里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网红打卡点”会频频发生意外,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

早前报道:

在杭州的一位旅游从业者看来,“所谓的‘网红打卡点’时常是一些小众的,甚至缺乏基础安全设施保障的‘野生旅游目的地’。”该从业人员补充道,“这些所谓的‘网红up主’,许多并不具备旅行从业资质,没有导游证,但出于自身流量需要便向他人推荐所谓的‘网红打卡圣地’,贴上各类‘最美山峰’、‘最美湖泊’、‘小西藏’、‘小斐济’这样的标签;有的则是以资深游客的身份,在互联网相关平台、APP上留下各类虚假的游记、旅游攻略,并用大量美化的P图吸引人气。殊不知他们这样的行为,无形中也给相信他们的游客们带来了风险。”

杭州相关旅行社负责人补充道,“‘网红打卡点’的宣传往往是利用了人们错峰避开热门景点、拥挤人群的心理,尤其是现在大家都想放松下心情。但对于游客本身来说,出门前还是要做好最基础的功课,不能为了‘小众’而‘小众’,一些所谓的旅游景点没有相应设施,不具备接待能力,连维护秩序的成本都捉襟见肘,对于这类‘网红打卡点’大家还是应该多留个心眼,出行前多咨询下正规的旅行社。”

那么,游客因为误入“网红打卡地”不幸发生意外,推荐人或者相关互联网平台是否应该负相关的责任呢?对此,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张志安认为,对互联网平台而言,追踪到所有存在风险的“网红景点”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平台方针对“网红景点”有义务进行主动的风险提示。“比如,利用算法对视频和评论当中的关键词进行抓取,对相关网红景点风险进行分析,向用户提出警示,或者在相关景点打卡的视频和文字当中给一些风险告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辉则认为,对未经过商业开发且存在高风险的旅游景点,社交平台上的信息发布者有提醒风险的义务,平台也有安全提醒和内容审核义务,否则双方均存在侵权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平台如果能够在接到相关通知时及时把相应信息下架,一般认为其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不会判令其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司楠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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