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说:“这样的做法,法律上不支持,道德上很赞同。”
也有网友吐槽:“叉车司机也是狠人,什么活都敢接。”
有网友认为,虽然对方理亏在先,但这样的行为不妥当:“很刑,这次有理变没理了。”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一般会受到刑事处罚。前几年好像看到一个案例,一司机把车停在别人店铺门口,油漆被店主用锐器刮伤,经鉴定维修费用超过五千,店主被刑拘。”
橙柿互动记者联系上了一位网友,他向记者证实了这件事。“就是在我们小区,福州融信白宫,扔车的具体位置就在花溪南路与洪湾路交汇处旁的桥梁上,桥梁下方就是流花溪。”这起扔车事件发生在昨天(11月19日)晚上10点39分,今天早上吊车来捞车,是在11点22分,他都有拍照片记录。
“被扔下去的是一辆福特汽车,直到今天早上,才有公安民警到现场,后来来了一辆带吊臂的卡车,把车子吊起来开走了。”这位网友告诉记者。
橙柿互动记者也就此事致电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找相关科室了解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橙柿互动记者尚未联系上该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