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林志玲通告费公司被限制消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7-12 18:48   

中新经纬微博消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林志玲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相关文书显示,2017年7月,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2期节目录制,费用共计400万元,元纯公司因未支付录制费用被林志玲关联企业御葵工作室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元纯公司给付御葵工作室4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来源:中新经纬微博  作者: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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