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商家“二选一”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安徽天长饿了么外卖服务站因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
人民法院报讯 随着外卖平台的兴起,点外卖已成为许多人的生活方式。但面对不断增长的外卖市场需求,一些外卖平台方开始利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商家“二选一”,打压竞争对手。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不正当竞争案,认定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强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商户选择其他同业平台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经营者赔偿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者经济损失8万元。
原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快公司)为美团外卖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系美团外卖平台的实际经营者。被告王某经营的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系饿了么外卖平台在天长市区域的代理商,负责当地商家洽谈上线饿了么平台、线下配送等业务。
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和补贴等方式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平台独家经营:商家在饿了么平台上线后,不能再上线其他平台;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商家,则必须关闭其他平台才能上线饿了么平台;对于已在饿了么平台上线又同时在其他平台上线的商家,采取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配送价、起送价等技术手段进行制约。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甚至还在无充分事实认定的情况下,以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由,擅自将个别不配合的商家强制下线。
2019年9月10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天长市多家商户举报反映,经调查核实,认定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构成不正当竞争,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10月,北京三快公司认为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排除了其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的竞争机会,扰乱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团外卖平台与饿了么外卖平台作为主要经营外卖配送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均是立足于本地生活的线上服务平台,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配送范围等方面高度一致,因此在争夺有限市场内的入驻商户、消费群体上存在此消彼长的直接竞争关系。
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要求商户关闭美团外卖平台提供的合法服务,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让商户不得不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之间作出选择,并在商户明确拒绝的情况下,通过后台操作的技术手段关闭涉案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商户的真实意愿,限制了商户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导致消费者从多个外卖平台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渠道丧失,同时也造成美团外卖平台已获得或者本应获得的商户及消费群体的流失,造成平台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的下降。
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的上述行为,损害了原告北京三快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有序、开放、包容的互联网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判决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经营者王某赔偿原告北京三快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