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14 18:51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浈江区风采街道老东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禤伟萍,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陈芳,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罗惠玲,居委会副主任孙华丽,党委委员林艳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4月至2019年11月,禤伟萍、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通过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套取工作经费等方式,以加班费、值班费、计划生育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3.77万元。其中,禤伟萍、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分别领取2.37万元。2020年10月,禤伟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二、武江区原林业局副局长丘日雄、调查规划设计队主任杨强、合同制工作人员彭国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丘日雄、杨强、彭国兼在办理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及负责北环高速重阳出口、糖寮出口绿化施工项目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申报企业及施工监理方礼品礼金。其中,丘日雄违规收受2.55万元、杨强违规收受2.35万元、彭国兼违规收受1.35万元。2021年6月,丘日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杨强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彭国兼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款已追缴。

三、南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易艳辉“私车公养”问题。

 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易艳辉先后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累计3.69万元。2021年7月,易艳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来源:韶关市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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