掴足臭豆腐商标败诉,法院:有讽刺国足倾向,产生负面影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5-25 12:47   

“擦边球”“内涵梗”不可取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特别强调2021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地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记者了解到,《商标法》第10条中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质地产生误认的”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

“掴足”商标被判无效也并非个案。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后,搜集到了多个与“掴足”商标同样被判无效的相似案例,如上海隽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利益共同体共申请注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商标近5000件;晋江市麦克格雷迪鞋服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本人许可或授权,将篮球明星姓名音译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国家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

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在审查环节,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如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等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记者了解到,日前,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法院公布了涉“欺骗性”条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的典型案例。近三年来,受理的涉“欺骗性”条款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分别为200件、508件、374件,而最终维持被诉决定的比例为81.3%,驳回率近八成。其中法院公布的涉“欺骗性”条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的典型案例中,商标名为“古井原生态酒”“有机荟”“老手艺”“粤港澳”等此类利用擦边球、内涵梗方式,刻意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误认引导嫌疑的商标均被驳回。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法》中明文规定。

(原标题:“掴足”臭豆腐商标败诉始末)
来源: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作者:者 孙倩  实习生 郑晓彤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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