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均被判刑
2018年9月18日,张阿婆报案。
2020年6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余某某、高某某和戴某某批准逮捕。经该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余某某、高某某和戴某某提起公诉,因三人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得到了从宽处理,日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