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市民被拆迁部破门拿走“文物” 街办处回应称“有争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0 01:57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事发太突然了,我准备捐给国博,没想到被拆迁部门的人盗走。”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一民间文物保护人士樊先生向大江网求助称,自己收藏多年的文物砖瓦,被街办拆迁部门强行破门拿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反映

文物砖瓦被拆迁部门强行破门盗走

“邻居打电话告诉我,家里的防盗门被拆,有人进出搬东西。”樊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3月17日,当自己闻讯赶到家时,室内已是一片狼藉,还未来得及搬走的东西也不见了。其中,“18块文物砖瓦,是准备捐给国博的”,随后,他便拨打110,当晚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刑侦大队来现场勘察告知:“拆迁部门所为”。

说起丢失的东西,樊先生显得十分伤感。“留在家里就是想给文物找一个家。这些砖瓦有很多都是张之洞当湖广总督兴办的工业革命遗产建筑材料,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据樊先生介绍,收藏的砖瓦是2007年在自家附近保安街拆迁时花时间收集来的,正准备无偿捐赠给国家博物馆。“我已经把所有的文物照片都发给国博的罗老师,她告诉我正按照程序办理接受文物工作。”

image.png

樊先生丢失的部分砖瓦照片

“我想尽快把被盗走的文物砖瓦全部追回,也尽早全部交给国家博物馆收藏。”樊先生表示,自3月17日报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刑侦大队来到现场,并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紫阳路派出所做笔录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说法

谁拿了?当地刑侦大队称现场取证DNA没有比中

从樊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3月14-15日,樊先生通过微信将砖瓦照片发给国家博物馆的罗老师,罗老师还具体咨询“愿意捐赠多少件”“是否愿意无偿捐赠”等问题,同时也允诺有任何进展将随时联系樊先生。

那么,樊先生收藏的文物砖瓦到底被谁拿走了呢?是否是拆迁部门?“现场取证,DNA没有比中。”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刑侦大队当时出警警官表示,抓人不仅是看DNA、还有视频监控、走访询问等,建议问派出所。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紫阳路派出所,咨询案件进展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核实后,告知会转给办案民警回复。但是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没有接到任何回复电话。

调查

紫阳街办事处区域发展办称“文物有争议”

樊先生告诉记者,他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保安街110号,在武昌区保安街二期片旧城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樊先生提供的一份关于上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显示,房屋征收部门是武汉市武昌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武昌区人民政府紫阳街办事处。

image.png

经联系,紫阳街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核实称“征收范围内确实有樊先生这户”,对于文物砖瓦的事“不知情”。

在记者的再三询问下,上述工作人员咨询同事后回复道:“他家的文物是有争议的,东西需要他来现场拿,他不愿意来。”对此,樊先生表示,没有街办和拆迁部门的人联系他。

建议

律师:非法侵入及盗窃应报警,公安不管可向警务督察反映

“防盗门被强拆了,简直是强盗行为。”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樊先生对没征得当事人同意强拆强拿行为表示出极度的愤怒。

“如果是事实可以考虑非法侵入住宅以及盗窃。”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计娇律师指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拆迁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非法进入被拆迁人家中,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未经允许进入住宅私自拿走拿他人物品的行为,如是占为己有为目的,则可能涉嫌盗窃罪。”徐计娇律师建议,碰到此类事情,当事人应报警处理,如果公安不管,可以向警务督察部门或者监察委反应,追究办案单位不作为的责任。

(原标题: 强行破门拿走“文物” 武昌市民指责拆迁部门是“强盗”)
来源:大江网  作者:记者 王琴红  编辑:李嘉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