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公司缺证挖矿十余年:山体被挖空 废水污染环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03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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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港镇一座山体已被挖空并留下深坑。江西日报记者陈 璋摄

江西日报讯 一家企业挖了14年矿,至今都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获批的仍然是临时用地许可证。近日,乐平市乐港镇村民反映,景德镇龙溪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鑫公司)在当地挖取煤矸石,不仅没有取得相关证件,还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3月23日,记者来到乐港镇塔瑞村,从山脚向上穿过一片密林,很快就看到一个巨大的深坑。深坑向上,是一侧基本挖空的山头,裸露了大面积的黄土,与山体另一侧郁郁葱葱的树木形成鲜明对比;深坑四周,是一片乌黑的煤矸石矿,中间还沉积了红褐色污水。离深坑不远处,便是富鑫公司的厂房、矿石和工程车辆。

塔瑞村朱家自然村村民朱礼春告诉记者,眼前的山场属于几个村所有,“这里以前都是茂密的树林,大约十几年前,富鑫公司开始挖山,30多米高的山头挖空后,又往地下挖了20多米,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村民朱礼涌认为,挖煤矸石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也产生了污染。“以前山下的一条河里到处是螺蛳,现在基本看不到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富鑫公司,园区空地上堆积了大量成品砖,厂房里的设备处于停滞状态,并没有工人作业。公司销售总经理夏长喜介绍,富鑫公司原名龙溪富鑫煤矸石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是就地取土制砖。2017年,公司在原址上进行了改造,采用环保生产工艺,不会产生污染。

夏长喜表示,公司的相关开采证件都齐全,也做了沉淀池等环保措施。目前公司暂时处于停产状态,主要是周边部分村民因为补偿争议导致,堵在公司门口不让车辆进出。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使用林地进行开发,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3月24日,在乐平市林业局,乐港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邹雪静向记者出示了多份关于富鑫公司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表示该公司具备林地使用手续。

然而,记者发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中注明了“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对此,邹雪静坦承富鑫公司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处罚或移送森林公安。

在乐平市应急管理局,记者了解到,富鑫公司最初只是取土制砖,乐平市安监部门为其办理了砖瓦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来我们在监管开采过程中发现那里有黏土和煤矸石,涉及采矿事项,就要求其办理页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乐平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人余斌介绍。

“在这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好之前,富鑫公司不能开工作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们会给乐港镇政府下发文书,要求其对企业进行监管。”余斌说。

对于村民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乐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长石贵寿介绍,矿山中的黑色液体为雨水渗入煤矸石后沉积下来的酸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企业后来做了雨水收集沉淀池,并于2018年进行环评。在去年我省环保督查回头看的行动中,暗访人员发现沉淀池存在底板渗漏迹象,要求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在乐平市自然资源局,记者了解到,富鑫公司于2008年首次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也及时办理新证,但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直至2020年4月20日,富鑫公司使用的还是乐平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临时用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仍为集体用地。

“一家采矿企业缺失如此多的许可证,时间长达十余年,反映的是当地主管部门失责,或者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选择的不作为。”对于富鑫公司的情况,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廖军民认为,企业无证采伐林木,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用地一直为临时用地,也不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如果侵占了周边集体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记者 陈璋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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