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留女友 一男子竟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31 10:52   

北京头条客户端讯 3月3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三中院获悉,一件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在该院终审,钱某为挽留女友称其携带品有爆炸物,结果北京公安共出动警力10人到场,同时部署备勤警力50人、警犬3只、警用车辆10辆。最终,钱某获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8月,钱某酒后与女友吵架,女友离开二人住处。次日钱某起床后给女友打电话,听到女友电话里的背景声音在机场,便想将女友拦下,随即拨打110报警称女友携带爆炸物乘坐XX班次北京-昆明的航班。

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接北京市公安局110转警后,第一时间部署东航站区派出所到场开展处置工作,同时部署反特支队做好处置准备。民警到达航班登机口后发现航班已推出廊桥,处于滑行状态,机场未采取二次安检等紧急措施,正常放飞航班。民警迅速调取了钱某女友的过检信息并经安检工作人员确认,并无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后北京公安通报云南机场公安,飞机降落昆明后,昆明机场公安对钱某女友人身及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均无异常。在此次应急处置中,北京公安共出动警力10人到场,同时部署备勤警力50人、警犬3只、警用车辆10辆。

案发当日,民警在钱某住处将其抓获,钱某到案后承认报假警目的是为阻止女友离开,并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编造虚假的爆炸恐怖信息,致使公安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钱某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钱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钱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间,经法官释法析理,钱某表示认罪服判,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北京三中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上诉人钱某申请撤回上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作者:记者 朱健勇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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