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3年!大兴一培训学校校长诈骗230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28 18:50   

北京日报客户端讯 为了炒期货、外汇、黄金、原油等投资理财产品,北京大兴一所培训学校的校长通过朋友圈发布虚假消息,谎称能够办理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帮助办理学历晋升,先后骗取94人共计230余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3月26日公布了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今年33岁的窦某是一家会计教育公司北京区的市场主管,任位于大兴一所分校的校长。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间,窦某谎称能够办理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帮助办理学历晋升(高起专、专升本、读MBA),骗取被害人李某等94人共计230余万元,后将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期货交易等风险投资。

“2018年9月初,我开始做我学校的学生报名修学历的业务。大概有40名学生将学费交给我,总共全额40万左右。我用这些钱去炒期货、外汇、黄金、原油等。2018年10月中旬,钱亏损没了。”窦某称,为了筹钱他虚构了可以不通过考试,办理会计初级与中级职称的事情。

窦某说,他通过朋友圈宣称:会计职称初级、中级,买证不用考试,直接拿证,以2019年财政部官网成绩为准,不过全额退费。“我在朋友圈发的时候,会屏蔽同事和我认为不靠谱的学生。”

于是,窦某将通过这种方式诈骗的钱款全部炒期货、外汇、黄金、原油等投资理财产品,并不断重复亏本、想翻本、继续骗钱的老路。

“如果欺诈就算诈骗罪的话,我认罪认罚,首先我不是缺钱花了,我是全部用于期货交易。”窦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诈骗罪的罪名不认可,“钱还不上来的原因不是我炒股技术差,去年三月份我的钱就挣回来了,后来股市大跌,因为市场风险,导致钱全没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责令被告人窦某退赔违法所得,并发还各被害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张宇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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