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拿压岁钱纹身被武校拒收 家长要求店家担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2-23 00:26   

第1眼-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消息,春节期间,不少孩子都从亲朋好友那里,拿到了金额不等的压岁钱或者拜年红包,这钱用得不好,也容易出问题。 璧山居民钱先生,就想用儿子的经历,给大家提个醒。

钱先生告诉630-第1眼记者,儿子小宽今年十三岁,念初一。因为他们夫妻俩生意较忙,平常没多少时间管孩子,于是联系好了河南一家武术学校,准备让孩子转学过去。

2月20日,钱先生的妻子陪小宽到河南入学,但遇到了麻烦。学校要求验身,小宽把衣服一脱出来,大家都很惊讶,学校表示拒收,因为孩子有纹身。

从武术学校回复钱先生的微信看,拒收小宽的理由就是:孩子身上有纹身,看起来有很浓重的社会习气,担心会影响外界对学校的评价。

钱先生详细询问儿子之后,才知道他在一个星期前,拿着五千多元压岁钱,去了璧山沿河东路的美图纹身店,在两个手臂上都纹上了图案。

钱先生加了纹身师傅阿龙的微信,对方没有否认此事。不过,阿龙解释说,纹身时问了小宽,他说父母同意,没问题,这才给他纹的。

钱先生说,他们夫妻俩都知道孩子纹身后,对求学、就业都有影响,肯定不会同意,谁知店方仅凭十三岁孩子的一番话,就接下了这单业务。他要求店里出资给孩子洗去纹身,并退还纹身的钱,但对方只愿意在店里清洗,不同意到三甲医院去洗。

纹身店关着门,630-第1眼记者拔打阿龙的手机,他先说一会就到,可当面解释,但等了半天也没来,然后就不接听记者电话了。目前,钱先生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警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民事诉讼程序的途径。

纹身又叫刺青,是指在人的皮肤上纹出自己想要的图案,以表达个人意愿、个性、及行业特征等。那么,未成年人的纹身,与成年人纹身一样吗?法律上都有些什么样的规定呢?

630-第1眼记者在璧山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其中既有纹过身的成年人,也有从未萌生过纹身想法的市民,我们不妨听听他们对于纹身的一些看法。

一位身上纹了一头鹿的理发师说,纹身只是个人兴趣爱好。也有职业上的考虑,他是位理发师,本身也是艺术行业,纹身适合他。

另一位年轻人满了十八岁了,纹身还不久,今天是想来把纹身给清洗了,因为他要去当兵。问及以前纹身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他说,好玩。

采访中,630-第1眼记者注意到,年轻人对纹身的接受度相对高一些,而年纪大的人则考虑得更具体,担心纹身后会给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个人外在形象有负面效果。

一些市民认为,纹身店经营户应当对顾客区别对待,遇到未成年人,则应当谨慎对待。他们建议像网吧一样,查看顾客的身份证,只接待成年人。

针对此事,律师杜江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权利行为人,他们判别事物的能力不健全,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第十一条也有规定:不得有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因此,杜江涌律师认为,商家给未成年人实施纹身,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

杜律师解释说,法律并不会将每一种具体的伤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行为,一一罗列出来,但是根据相关条款,给未成年人纹身,可能引起身体上的过敏、皮炎、疤痕等健康问题,更会对成年后的生活、事业产生重大隐患,严重伤害其合法权益。因此,商家给未成年人实施纹身的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杜律师表示,纹身店的老板的重要义务就是区别服务对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他不能仅凭主观认知、或凭未成年人的一句话、就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免除。商家应该查验身份证,通过身份证来确认服务对象是否已成年,是否能够接受纹身的服务。

对家长来说,杜律师表示,家长有监督管理职责,孩子背着家长纹了身,监护人本身也有过错,所以应由店家、家长双方来共同承担责任。

商家追求经济利益没有错,但是绝不能抛开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法依规经营,才不会惹上麻烦。

(原标题:十三岁少年去纹身 家长要求店家担责)
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作者: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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