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策划公司推广此类项目 昨天,北青报记者搜索看到,目前仍有公司在销售“天空之镜”策划项目。江苏一家展览公司工作人员杨先生称,“天空之镜”产品源于青海的茶卡盐湖,产品算是新品,最近非常火爆。他们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安装和推广文案,费用为每平方米1200元。“100平方米起做,这个做小的话效果不太好。” 另一家策划“天空之镜”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先生称,他们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750元,还有人工费和运输费另算。而李先生发来的推广链接模板中,也是含有多张和其他景区宣传照片一样的图片。 对于景区实际效果如何,杨先生和李先生都称要看道具布景,并称要尽量将范围做得更大一些。杨先生称,“镜子越大效果越好,建议做200平方米以上的效果。还有拍摄角度问题,活动期间做一个简介牌教游客如何拍照,要是怕有脚印就用硅胶鞋套,效果会好一些。” 律师说法 借用网络图片属于虚假宣传 对于张先生照片被盗用宣传一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营销公司在未经摄影师许可情况下,盗用摄像师原图用于景区宣传,是出于营利目的,非合理使用范围,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赵良善称,经营景区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所呈现虚假照片会给景区及外地不知情游客造成极大的误导,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责任。 即使注明部分照片来源于网络,仍属于间接故意性质的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