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重,四川安岳男子黄某在明知母亲可能病危的情况下,购买了意外伤害险,随即带着母亲自驾旅游。不幸的是,在归途中,母亲因病死亡,几个小时后车又因撞上护栏燃烧。然而,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黄某隐瞒了母亲在车辆燃烧前已经死亡的事实。向交警的供述及书面材料中也称,母亲是被烧死的。5月22日,四川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黄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买意外险后自驾游 病重母亲归途中死亡 黄某的母亲陈某患有梗阻性黄疸、鼻头癌、胰腺占位性病变等多种严重疾病。2018年2月至5月期间,他先后带着母亲在老家安岳县人民医院及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据检方指控,2018年5月23日,黄某以母亲陈某为被保险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平安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保险金额50万元。同时投保平安附加个人自驾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保险金额50万元。两份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当年5月24日0时至8月21日24时止。投保第二天晚上,他在知道母亲可能病危的情况下,带母亲自行离开医院,自驾前往峨眉山旅游。 2018年5月26日,黄某驾车带着母亲准备返回安岳县老家。据检方指控,当天17时许,车行至乐山市夹江县境内时,黄某便发现母亲已因病死亡。当日22时50分许,继续驾车的黄某行驶至国道321线内江市资中县板栗垭路段时,车辆撞上护栏,发生燃烧,黄某未及时转移其母亲尸体。 他谎称母亲是车辆起火后被烧死的 事发当晚,资中当地交警赶到现场勘察并处理。保险公司车险查勘员在接到报案后,也赶到了现场。保险公司查勘员的证言称,他在前往现场前和黄某电话沟通以及前往现场时,黄某都称母亲是被烧死的。 第二天,黄某向平安保险公司报旅游意外险,申请理赔。报案录音证实,他称自己右手受伤,母亲被烧了,没在了。他还称,母亲此前被“抢救”,自己没去医院。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保险公司车险查勘员拍了照片后觉得很可疑,保险公司便向交警提出疑点,并要求做尸检。 黄某在第一次接受交警部门询问时称,车烧起来时母亲醒了,他拿衣服打火时,母亲还一直喊他。母亲在副驾驶位置,脚被烧到,一直在那挣扎。等到他拿到灭火器后,整个车已烧起来,没办法把母亲拉出来。第二次供述时又改称,出事时他感觉母亲手动了,感觉母亲喊了他一声。而他亲笔向交警部门写的材料中载明,母亲是被烧死的。 直到案件移交至刑警部门后,黄某承认在资中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前,母亲在车行至夹江境内时便已死亡。为此,检方指控,黄某向交警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其母亲是因车辆被撞后起火燃烧,导致在车内被烧死,后因保险公司及公安机关发现案件疑点并认真审查,使得黄某的诈骗未得逞。 犯保险诈骗罪 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后经司法鉴定,陈某系生前患有胰腺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肝脓肿、癌症转移致全身多器官衰竭死亡。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药毒物分析鉴定后也作出结论,排除陈某在火场被燃烧及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5月8日,黄某被检方指控犯保险诈骗罪一案在资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除了指控,检方在出示证据时还认为,保险公司在发短信告知黄某已立案的情况下,黄某没告知保险公司真相,说明他有直接追求或放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的主观故意。黄某则辩称自己未实施保险诈骗,他说自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他认为保险公司会向警察求证,没尸检结果也不会理赔。 法院审理后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另查明,2018年5月26日17时20分左右,黄某驾车从峨眉山市返回资阳市安岳县,在途经夹江县时发现其母亲死亡。10多分钟后,黄某将车辆停放在一条小路边,为母亲换了事前准备的寿衣、寿裤。 针对黄某辩称其未实施保险诈骗的意见,合议庭认为,黄某明知母亲已病亡,并为其穿上寿衣的情况下,仍然向平安保险公司称陈某是因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燃烧,致使陈某被烧身亡,意图骗取平安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50万元和平安附加个人自驾游意外伤害险50万元,其辩称意见与法院查明事实不符,故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母亲因其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黄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5月22日,此案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黄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