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年已64岁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春被捕落网,连云港警方宣告发生在32年前的“1988.11.19”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一宗32年前的命案终于真相大白。 1988年11月19日,连云港市赣榆县(今赣榆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欢墩镇(今赣榆区班庄镇)一芦苇荡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警方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尸体已严重腐化露出白骨,无法直接确认死者身份。后经仔细勘查及尸体检验,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砍杀痕迹,据此初步判断该案系他杀。 赣榆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走访排查发现,欢墩镇坡石桥村男子刘某奎不久前失踪,后经群众辨认证实死者正是刘某奎。在确定了死者身份后,专案组围绕其社会关系及近期行踪展开调查,相关线索证实在案发前的一个月,有村民看到该村村民高某春与死者刘某奎,曾骑着自行车一同离开了村庄,随后二人双双消失,杳无踪影。警方经多方综合调查,认定高某春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其展开追捕。 由于受当年侦查手段等诸多条件限制,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专案组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每一任侦查员从未放弃过对嫌疑人的追捕,足迹遍布全国多个省市,不断搜集案件线索、梳理物证材料、分析研判案情,为案件的最终侦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公安部开展“云剑”行动以来,连云港警方将命案积案攻坚作为创建最安全城市的主攻点,进一步拓宽案件侦破工作思路,采取多警种合成作战等形式,全力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特别是今年防疫期间,专案组通过集中梳理线索、查阅卷宗、走访摸排、精准研判等综合手段,确定高某春现已化名李某祥藏匿于山东省平邑县一带。 今年3月,专案组前往山东省平邑县一带开展工作。后经连续2个多月时间的艰苦奋战,终于5月6日凌晨,在当地一菜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春抓获。至此,这起发生在32年前的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32年的变化很大,如今年逾六旬的高某春身体明显发胖,容貌也较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突然而至的赣榆警察,开始时他还想百般狡辩抵赖,但面对犯罪证据,很快低头认罪。 据高某春供述,1988年10月的一天,其因怀疑同村的刘某奎与妻子有暧昧关系心生怨恨,后在约刘某奎进行理论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一怒之下将刘某奎杀害,随后将其尸体抛至附近的芦苇荡内。案发后,高某春先潜逃至吉林省白山市,平时靠在煤矿打工为生,后化名“李某祥”在当地重新成家。可是好景不长,其打工的煤矿没几年就停产关门,他便携妻子辗转来到山东省平邑县一带,平时靠卖菜养活一家人。 时间一晃32年过去了,高某春却很少睡过安稳觉,生怕警察会找到他。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高某春对自己过去的社会关系闭口不言,偶尔有人问起时他总是找借口搪塞,从来不敢透漏自己过去的半点信息。 目前高某春已被连云港赣榆警方从山东省平邑县押解回连云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历经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让这起尘封32年之久的命案真相大白,正义得到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