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网先交违约金,黑市卖出天价,谁制造了靓号交易乱象?)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0日电(常涛)近日,因部分“靓号用户”在携号转网时被索要高额违约金,以及有用户靓号欠费被注销、找回需支付巨额费用等事件,有关手机靓号的争议和乱象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中新经纬记者采访发现,之所以靓号频繁“引雷”,关键在于靓号市场缺少规范,各运营商间缺乏统一标准。与此同时,在运营商之外,还存在一个更庞大的靓号灰色交易市场。 靓号频“引雷” 2019年11月27日,携号转网正式在全国提供服务,用户可自由选择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而不用变更原有电话号码。紧随而来的,是网上的各种热议,尤其是有关携号转网过程中的“天价靓号”问题备受关注。 据媒体报道,山西太原的杨先生在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时就被告知,自己的手机号码存在有效期20年的靓号协议,要转出的话需要缴纳违约金1.8万余元。 另据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李先生去联通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时,从客服处得知其尾号为“66”的手机号是靓号,而靓号若要进行携号转网,需要缴纳违约金。 报道援引联通客服人员的话称,由于李先生的靓号仅使用了5年,按照靓号20年的“合约期”,办理携号转网需要缴纳剩余15年的违约金。 上述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对靓号携号转网需要支付如此高额违约金表示惊讶。也有不少用户在投诉平台提出质疑,称在并不知晓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况下,自己的手机号码被归类为“靓号”而被限制“携号转网”。 靓号争议不仅出现在携号转网过程中。1月6日,多家媒体报道称,陕西宝鸡一男子手机靓号欠费被销号,当地中国联通营业厅告知要消费19.2万元才能重新找回。 靓号携转争议谁之过? 靓号携转为什么争议不断?这背后又有什么原因? 有业内人士表示,出现由携转引起高额违约金问题的根源在于三大运营商对靓号的分类规定、管理制度不尽相同。因此才会出现用户携号转网后,由普通号变身为靓号,或由靓号变为普通号的情况。 电信分析师付亮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实际上用户和运营商签订的协议都是租赁协议,而非买卖协议。《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租赁协议的最长有效期为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之所以是租赁协议,是因为国家不允许运营商为靓号差别定价,也不允许运营商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2003年颁布、2014年修订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指出,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即用户仅是号码的租户而非主人。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禁止运营商向用户收取选号费以及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 付亮表示,靓号所谓的“价值”是在用户需求之下的,为了迎合、平衡用户需求,又能产生营收,同时“躲避”国家禁令,运营商实际上采取了“打擦边球”的做法,以承诺每月最低消费的方式替代一次性的“买卖”费用,实际上主管部门也默许了这种做法。 “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但在各运营商之间却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如今携号转网来了,种种问题矛盾就暴露出来了。比如长期合约以及高额违约金问题。有的用户不知道自己的靓号合约期是多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手机号是靓号。现在可以携号转网了,靓号要变成另一个运营商的了,于是矛盾就爆发了。”付亮说。 目前,各大运营商针对不同靓号的最低消费和年限仍然存在。例如,据媒体报道,中国联通的客服表示,联通最高等级的靓号(包含8个连号)需要预存28万8千8百元话费,每月承诺消费6千元,需连续消费48个月。48个月后可自行更换套餐。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曾公开表示,号码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属性,靓号和普通号享受的服务是一样的,为靓号使用设定门槛,显然有违公平交易原则。目前运营商实际上是在牟利,尽管说的是“使用”,但其实有买卖性质,涉嫌违规。 也有法律专家表示,在双方签署了有效协议的前提下,用户确实有责任履行协议,如果要提前解约,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用户违约金的金额,并非一定是运营商所主张的数额,双方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