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号早上9点多,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报警,说他在南京建邺某小区楼道里发现有个男婴,差不多三个月大,孩子被独自放在楼道里没人管,去看看怎么回事。 南京奥体警务站的民警接到报警之后,立即赶到小区,在一楼大厅见到了报警人李先生。当时,他就正抱着这个三个月大的男婴,旁边还有名男子梁某,说就是孩子的父亲,他们之间还是朋友。那么,李先生为什么又报警说,有个男婴被放在楼道里没人管呢? 梁某说:“今天我都不知道,她一早就把小孩丢到门口了,还好朋友正好过来找我,捡到小孩,我都不知道,他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我才起床嘛。” 梁某表示,儿子应该是被前妻于某送过来的。今年7月,他们刚刚协议离婚,3岁的大儿子归自己,当时一个月的小儿子归于某。不久前,于某说要出国几天,将小儿子暂时送过来,他答应了,谁知前妻又突然改变了时间。 梁某表示,自己出差带不了,只母亲一个人带,小孩没法照顾,就跟于某商量 ,于某整个脾气就上来了 。然后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谁知道,8月26号一早,于某竟将孩子和奶粉等一些生活用品直接送到了楼道门口。 民警现场拨通了于某的电话,让于某到现场来处理一下。于某当即表示,没有时间,她已经出国了,孩子的事情早就对接好了,一个月前就对接好了。但当民警问到她早上有没有将孩子交到梁某手里的时候,于某沉默了。 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奥体警务站民警 罗鸿灵表示:“现场也无从得知他们是怎么沟通的,但她确实是在梁某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将孩子放在楼梯间内,一走了之。” 在民警的协调下,梁某表示先想办法照顾好小儿子,其他等于某回来再商量,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警方表示,尽管有些是当事人的家事不方便过多干涉,但孩子是无辜的,将他独自放在楼道里是很危险的,也可能涉嫌违法。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宋妮接受采访时表示:“比较幸运,孩子没有发生危险。如果孩子发生一些危险的情况,加上她这样的行为,是构成遗弃的,要负法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