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电瓶车方便快捷广受市民欢迎,但日常骑行中常有不规范的行为。近日,肥东街头一名骑电瓶车逆行的女子不但不听劝阻还踢打辱骂执勤交警,肥东警方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8月20日上午9时许,肥东鲁某在店埠镇梁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骑电瓶车逆行,被路面执勤交警拦下后,情绪激动的鲁某非但不听交警指挥和劝阻,还对交警进行辱骂和踢打。 新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调查取证,将情绪激动的鲁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询问,鲁某对其辱骂、踢打执勤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鲁某已被肥东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逆向行驶不但与文明背道而驰,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漠视规则、忽视安全、心存侥幸是“逆行者”的通病。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