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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是如何帮助“最牛村官”开脱的
大酒店建成后,村民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2011年11月3日,被举报的祥芝镇政府向有关部门发函称,此次建房通过镇政府的审核和批准:“据我镇了解,该土地是经1986年清查核实后,于1987年发证于刘以直(证号:0003880)和刘雄伟(0001098)。在2010年,刘以直和刘雄伟两人持该清查证申请建房手续,我镇根据相关的土地政 策依法进行审查并批准建房。”
时隔2个月后,祥芝镇政府却有了另一种说法。2012年1月10日,祥芝镇副镇长邱国镖告诉法制今报记者:“核查时没发现,这两个手续没去查!”他解释说:“这两个手续有问题,后来比对一下,发现印章(公章)是假的。”“我们认为是隔壁鸿山镇原来的手续有问题。”
这种说法是指,另有一个乡镇违法进行土地操作?但是,法制今报记者查证到的这幢大楼的《建房(续建)审批表》上,“镇政府审核意见”一栏上签写着:“同意!”并盖有“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签批生效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副镇长邱国镖向记者承认:“审查并批准建房”确实是“我们镇的行为”。
就这样,在2010年这次关键的建房审查上,从5月17日到5月19日,从提出申请到获得批准仅仅三天,建房申请“神奇”而又迅速地通过了“村委会———下点干部———村镇建设办———镇政府”四级审核。
“最牛村官”是如何涉嫌伪造公文罪的?
从2003年动土打桩,直至2011年建成开业,“最牛村官”在民情舆论的压力下停停建建,直至在村老人会的土地上长成英皇大酒店这棵“大树”。此间经历了9个年头,群众屡屡举报。
2012年1月11日,记者就此案向石狮市国土资源局查证。该局确认:“NO.0001098、NO.0003880的《祥芝乡建厂盖房用地清查处理核实证明书》和相应查档资料属伪造或变造。”“刘伟雄和刘以直两当事人存在持伪造或变造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进行非法占地,并骗取土地和房产权属登记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第62条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9条的规定。”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还认定,此案还存在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和印章等涉嫌触犯《刑法》的问题,该局已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侦查。
法制今报专家团成员、福州中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许水清认为,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伪造公文并建起大楼,当属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此类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案件,应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公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截至记者发稿时,“最牛村官”仍逍遥法外,而“神奇”的英皇大酒店仍巍然屹立。本报将对此案继续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