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原所长赵永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26万余元,挪用的资金主要用在一名“洗头妹”身上。记者昨日获悉,赵永清已被宁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网帖称财政所所长挪用公款
今年3月份,一家网站论坛上一则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注意,帖子中提到“宁强县太阳岭乡一财政所长贪污公款一百余万元”。发帖人称“(此事)感觉太震惊了,一个乡财政所所长不是多大的官,怎么贪污那么多、为什么能贪污那么多?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来关注这件事情,让真相大白,给公众一个交代,起到警示作用”。
在这则帖子里,有知情网友跟帖表示,这名财政所所长仅一年多时间就贪污了100多万元,主要用于供养情人,另外其赌博也需要大量的钱。
对于此事,记者在宁强县采访时了解到,网帖中所说的财政所所长正是已经因挪用公款被 宁强县检察院批捕的赵永清。据太阳岭乡一名干部讲,今年3月份,宁强县财政局在该乡例行财务检查时,赵永清怕自己挪用公款的问题暴露,就回家告诉了亲属,亲属觉得数额巨大,便向乡党委打电话反映了此事。随后,太阳岭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赵永清家里,将赵永清送到了宁强县监察局,由于赵永清挪用资金数额巨大,随后被移交至宁强县检察院。目前,共查出其挪用公款数额为126.41万元。
女孩做整容手术花了18万元
据记者采访了解,赵永清挪用公款主要被一名19岁的女孩挥霍。2009年,赵永清到四川省广元市游玩期间,认识了在一家洗头房打工的女孩,两人发生关系后,赵永清让这名女孩不要在洗头房干了。之后,这名女孩先后在成都、长沙等地生活,而两人一直保持着密切往来。因女孩没有正式工作,整天泡在网吧里,其上网、玩游戏和购买游戏装备等,花掉了五六十万元。另外,赵永清还掏钱让女孩做了整容手术,花了18万元。
据了解,今年42岁的赵永清,2008年3月任太阳岭乡财政所所长,与前妻在2007年离婚,现有一个男孩由前妻抚养。据太阳岭乡的干部介绍,赵永清挪用的公款包括上级拨给用于乡政府会议室建设的15万元专项资金、村级公路建设资金20多万元以及村民集资的通村水泥路建设集资款12万元等多种建设项目资金和上级下拨给群众的有关补助款等。
目前,赵永清挪用的补助款,乡上已经全部给群众兑付。对于此案,宁强县检察院还在进行进一步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