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金供给方”到“经营伙伴”
值得注意的是,OPC创业者的需求不仅局限于资金支持,更需要资源链接。从各银行推出的产品和服务来看,银行不再局限于开户、提供贷款等基础业务,也在试图为创业者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南京银行科创金融部有关负责人对中新经纬表示,OPC企业具有组织形式灵活、创新效率高、启动成本低等特点,银行应重点关注企业产品、技术等“软信息”,全面评估OPC企业未来价值与发展前景。同时OPC创始人需要的不仅仅是贷款,而是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财税管理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需要银行从单一的“资金供给方”转变为提供综合服务的“经营伙伴”。
过去,银行也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了不少贷款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产品与“一人公司”金融产品也有所不同。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对中新经纬表示,从产品设计上,小微企业贷款聚焦实体经营需求,“一人公司”专属产品则主打轻量化综合服务,适配单人运营模式。责任主体方面,“一人公司”贷款常要求实控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小微企业贷款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服务模式上,小微企业贷款体系成熟、标准化程度高,“一人公司”专属服务仍处于探索阶段,更具定制化特征,二者形成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