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融资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增加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积极开展汽车贷款业务,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生产和消费的金融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对集中上市的生鲜农产品
给予特别扶持
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发布《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部署了九方面举措。《方案》提出,引导电商平台提供常态化、成体系的扶农措施,匹配运营辅导、流量扶持等专项资源包,对集中上市的生鲜农产品给予特别扶持。
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有补助和扶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印发,《意见》提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有补助和扶持。鼓励各地在按规定分配使用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时,支持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完善对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的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项目补助范围。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等政策对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支持。
最高1万元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近日,《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印发。《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的财政贴息支持,单户享受的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
支持范围: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期限条件: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
资金用途: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