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东方就“辞退董宇辉”一事声明:被有些人误解为辞退董宇辉,实际是对董宇辉和“与辉同行”未来继续发展的支持,而不是离职补偿金。
全文如下:
声明
新东方集团2024财年第四季度财报会上,有分析师问到公司给董宇辉老师支付的相关成本和费用时,用了 one-time compensation一词。
该表达,被有些人误解为新东方集团为了辞退董宇辉老师,给与他的一次性离职补偿。
与辉同行从东方甄选的剥离,是双方互相友好磋商并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辞退一说。公司安排将“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的所有收益以及“与辉同行”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款项支付给董宇辉老师,是对董宇辉老师和“与辉同行”未来继续发展的支持,而不是离职补偿金。
特此澄清!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