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州都有新变化!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09 07:40   

广州: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

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表示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将缴存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事项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申请人同时符合广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利好灵活就业、异地贷款、二手房贷等多方面

近日,浙江丽水、台州、湖南湘潭、贵州黔南州、安徽宿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等多地密集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8日,“丽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丽水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优化调整,自2024年4月22日起施行。其中包括: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给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0.5%的缴存利息补贴。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的,提取限额上浮20%。全面取消保留金额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及缩短还款期限。

3月31日,“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台州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包括:提高单方正常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方正常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限额保持100万元不变。取消了部分提前还贷每年只能办理一次的规定,进一步方便职工合理安排还贷计划,降低还贷压力。增加了个人纳税明细可作为收入佐证材料的规定,明确了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办理异地贷款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不动产首次登记后90天内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正式抵押登记的规定,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3月29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贷倍数;提高保底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二孩家庭最高可贷额提高至80万元。新政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来源:潮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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