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到期,初代米老鼠“自由”了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1-05 16:43   

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100年的发展历史中,迪士尼打造出了米老鼠、白雪公主、玩具总动员、疯狂动物城等经典IP。

这些都是迪士尼的“摇钱树”,根据2003年《福布斯》杂志推出的“虚构形象富豪榜”,最能挣钱的卡通富翁就是米老鼠和他的朋友们,价值58亿美元。

“此前,迪士尼应对初代米老鼠版权过期策略就是在过去的近百年间不断地修改并创作制作精良的新米老鼠形象。”游云庭认为,就算别人也创作米老鼠,肯定没迪士尼对这个IP熟悉,也不会有迪士尼做得好。所以,只要一直有新的形象被创作出来并能够占据市场,迪士尼就仍然可以获得最具商业价值的那一部分版权收益。

很多人不禁要问,为什么法律要给“版权”这种靠自己的作品赚钱的权利加上一个期限呢?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作为版权保护对象的各种“作品”,都是人类智力成果,从鼓励创作的角度要给予版权人一定的“独占”权利。但同时,也要考虑人类“共同进步”,允许后人在前人肩膀上进一步创造,实现人类智力成果的积累和成长。所以要给版权人的“独占”权利一个期限,来平衡两种利益。

而对于基于初代米老鼠形象进行的游戏或电影等创作,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周洪涛律师认为,初代或后续米老鼠形象作品版权到期后,以其为主角创作游戏或电影,仍然可能会侵犯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除此以外,虽然著作权已到期,对上述作品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不可能会侵犯著作权,但仍然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使用起来需格外谨慎。

事实上,除了著作权法以外,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也可为米老鼠形象提供保护。潮新闻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发现,迪士尼公司申请了5340个商标,其中就有不少米老鼠形象或者含有米老鼠元素的商标。

迪士尼公司注册的米老鼠部分相关商标。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游云庭表示,迪士尼针对米老鼠和其他动漫形象申请了很多商标,可阻止他人在这些商标所覆盖的产品和服务上使用这些商标。而且根据商标法,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到期之后可以续展,一直延续下去。但是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如果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局或者其他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

总体来说,刘杰认为,对米老鼠初代形象作品进行正常的使用,应该限于在作品层面的使用,包括创作美术、影视作品等,且不可以修改原有形象、构成。同时,还要注意不能轻易在“作品”创作之外进行使用,比如作为商标、标识,很可能会落入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专用权范围而构成侵权。所以,对于他人到期作品,并不存在“随意”使用的概念。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朱高祥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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